学习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 携手共育新模式
新乡市高新区柳青路小学家长学校开课了
前言:
2021年10月23日,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十八号,公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,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是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,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、家教和家风,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制定的法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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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,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。家庭教育对于孩子人格的形成,以及终身教育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。为提升家长“依法带娃”的意识和能力,2023年3月21日晚6点30分,高新区柳青路小学利用家长学校,组织带领家长代表集中学习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相关内容。
会议由郭伟胜校长主讲,重点讲解了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中五个要求、六条指引、九种家庭教育方法等内容,结合一个个生动鲜明、切合实际的例子,使家长们在轻松的氛围内更加明确了家庭教育的意义,清晰了父母、监护人的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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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会后,家长们认真填写学习反馈表,纷纷表示以后要“依法带娃”,牢固树立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意识,以良好的家风家教熏陶孩子,以正确的教育方法帮助孩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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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立法,也是首次将家庭教育由传统“家事”上升为“国事”。新乡市高新区柳青路小学也将继续做好学习宣传工作,推动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走进千家万户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新乡市高新区柳青路小学